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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清算公告登报声明

2018-06-07 15:15:39  来源:南方日报广告部

公司清算公告应当在清算开始前,投资人或者清算人在报纸上发布的通知的形式通知债权人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。

有关清算公告通知方式:必须是由公开发行的报刊进行登报方可有效!


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有关规定,进行清算通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:

一、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投资者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。对于投资人不能通知到的债权人,投资人应当进行公告,并要求债权人以公告的方式申报债权。

二、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,清算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处理。通常也会以公告的形式通知。


清算通知和清算公告、债权登记期限和编辑要求

一、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六十日内在报上公告。

二、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自未收到通知之日起四十五天内,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债权人申报债权时,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。清算完成后,清算组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

三、书面通知和清算通知应当包括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清算理由、清算开始日期、债权申报期限、清算组的组成,应通知和公布的通信地址和其他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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